(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按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专业择优录取。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单独招生以文化综合考试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综合评价招生以高中阶段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录取过程针对各类别、专业生源不平衡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进行类别、专业计划适当调整。
(三)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符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可免试并优先录入我院相关专业。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于6月8日前上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20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