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对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成绩和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各学院须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可以体现本学院的特色内容,各项具体内容的表述要详尽无歧义,不得出现歧视性或有违教育部、山东省及我校有关规定的内容。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按要求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在复试录取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更改。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0年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