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复试试题及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复试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四)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五)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备份,一份由学院保存,另一份交招生处存档。
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