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考试与评价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1.6月23日-27日,招生学院为报考学生资格审查的责任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交所有纸质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考试。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同时,在资格审查中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残疾报考人员。
2.6月28日,招生处审核初试考生名单,并在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公布审核结果。
3.2020年学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招生学院负责组织招生导师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导师通过审查《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近年来公开发表文章复印件及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对考生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020年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