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分原则
1.面试计分原则:面试专家8 人,其中1 人为思想政治面试考官,不参与专业面试评分,其余7名专家各自独立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高分,去掉一个低分,取其余5 个分数计算考生面试成绩。2.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考生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考生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按照初试、复试、科目2(汉语国际教育理论与实践)、英语、科目1(教育学原理)的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2020年云南华文学院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计分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