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务必通知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办理,因个人原因未提交申报材料导致申请失败的,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
2.各二级学院根据现有专业划分,收集学生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材料(附件2、附件3),填写《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附件3)后,于2021年3月22日(周一)15:00前将材料按顺序附件3的名单顺序排序后,一并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进行初审。
3.学校审核后将通过初审的学生材料报送云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4.各学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资源环境学院朱朵菊@***
国土空间信息裴凤娟@***
建设工程学院胡军@***
机电工程学院谢亚男@***
珠宝旅游学院孙杰@***
商务信息学院李丽珍@***
附件:
1.《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2.《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
3.《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
4.现有专业所属学院参考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2021年3月4日
2020年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初审材料报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