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招生工作能公开、公平、公证的进行,学院成立监察小组,对选拔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生资格,并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申请-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如果考生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
申诉、复议电话:0871-65033707(物理与天文学院)
0871-65033837(云南大学研招办)
0871-65931676(云南大学监察处)
2020年云南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