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招生单位后,将不再退回;
③根据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在本院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④请于2020年2月25日前递交材料,邮寄以2月25日之前收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⑤请用EMS及其他快递方式寄送,禁用邮政包裹形式,使用邮政包裹发生材料延误或无法收取,责任自负。
2020年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