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公布:综合考核成绩核对无误后,各博士培养单位在学校博士招生管理系统内填写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公布。
2.资格复查:各博士培养单位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考核、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为基本流程,如所报考院系有其他规定,以院系规定为准。
2020年云南大学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远程网络试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