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优质普高指标到校改革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将继续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50%,市直优质普通高中名额的分配范围为全市初中学校,县(市、区)属优质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分配原则以本年度各初中学校的中考报名人数,占各招生区域总学生人数的比例来确定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指标生名额分配招生根据考生的原始总分,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设“限制性”分数线。
(二)继续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坚持阳光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做到招生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有条件的普通高中经批准可开展自主招生,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招生学校须提前主动公开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并根据招生方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
(三)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
根据我市实际,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取消除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考生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四)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3〕15号)精神,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升学的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关于印发《云浮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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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浮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这次改革对招生管理制度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