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规定的“开学前14天和开学后14天每日连续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每日如实上报学校”的要求,务请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关注宜春学院迎新服务网http://welcome.ycu.***,按照网站提示,用手机下载支付宝APP,并在支付宝-江西省终身学习电子卡-校园防疫-校园安全-学生健康打卡签到。
(2)开学前14天,如有发热、咽痛、咳嗽、腹泻、感冒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接受排查和诊疗,如有异常请及时将诊断结果向教务处或相应教学院报告。
(3)如确对录取通知书有其它明确需求的,可联系宜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郭老师予以说明,联系电话:0795-3201095。
(4)如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9月4日16:00前拨打教务处或相应教学院联系电话,说明原因并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不能超过七天),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5)如有考取“专升本”且下半年将应征入伍的学生,请在报到期间持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至我校教务处学籍科(电教楼206)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按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咨询、联系电话:0795-3201229(教务处)、3201335(武装部)。
(6)入学时,学校将对“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7)报到时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手续,获得我校正式学籍;凡体检不符合国家体检标准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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