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带日常生活用品。
2.“专升本”学生在学习期间享受与其他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颁发我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精神执行,写明“在本校 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学习实际时间填写。
3. 我校已全面实施“校园一卡通”工程,建行龙卡是唯一与我校“校园卡”相联的银行卡。学校与宜春市建设银行联系,已免费为你办理了建行龙卡(储蓄卡),使用方法和密码详见说明书。此卡是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发放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各种补助以及教材费等退费结算指定的专用银行卡。因此,在毕业离校前请您务必保管好此卡。如卡遗失,请在学校指定建行营业网点办理新卡并及时到校计财处综合计划科(校办公楼213室)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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