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由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科目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三部分。
各位考生可提前准备以下远程复试设备:
(1)考生提前准备2个网络视频设备(①1台带摄像及收音功能(或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电脑、1部智能手机或者②2部智能手机等。手机支持安卓和苹果),版本不能过于陈旧。分别用于考生的视频复试和考生复试场地的监控。设备需保证电量充足。请考生提前登录平台进行测试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并根据研招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
(2)考生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 4G/5G 网络,确保复试期间使用手机电量充足。
(3)复试期间实行双机位复试,一台设备用于复试,一台设备用于监控复试环境,请考生提前整理复试环境,保护复试空间干净、整洁。
(4)远程复试平台目前选定为教育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具体使用调试我校会统一通知组织考生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备用平台为钉钉等,也请考生提前下载并熟悉使用钉钉平台。
2.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应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内容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专业科目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需采用其他复试方式及内容,由招生学院提出方案,报研究生工作处,交由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总成绩÷2.5×0.4)
6.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相关学院应在复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交监察组,再由监察组和研究生工作处统计总成绩。
2020年宜春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