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网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审查:与“报考库”进行比对,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与初试准考证上的是否一致,录取后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学籍、学历审查:与“学籍学历库”进行比对,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录取后留存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或教务处公章)。
4、政治审查:审查考生政治历史、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品德修养和实践经验。需由考生所在教学院党委或党总支进行审定并加盖印章留存。
5、健康状况审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规定级别之上(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个人需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实导致相关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由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
2.复试内容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科目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
3.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外国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应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内容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5.专业科目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需采用其他复试内容,由招生学院提出方案,报研究生工作处,交由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020年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