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核申请时间:3月2-4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复核申请要求:考生须将成绩复核申请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ycxyyjsc@***,内附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的电子版,不接待现场成绩复核申请。
3.复核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分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4.复核方式:⑴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查分考生名单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我校自命题科目由学校研究生工作处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5.复核反馈:复核结束后,我校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进行反馈。
如有其他事项,可致电0795-3201239,与我们取得联系。
特此公告。
宜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2月19日
附件: 宜春学院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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