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身心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宜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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