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体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江苏省内考生:文科类、理科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考生: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三)艺体类招生
1.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
省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统考低控制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舞蹈统考低控制线或取得省级联考合格证或者我校舞蹈专业校考合格证。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分按下列方式计算:①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总分+省专业统考总分。②音乐类专业:投档分为省专业统考总分。③舞蹈类专业:投档分为校考专业总分。
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省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盐城师范学院普高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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