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学费:
依照川财教[2012]292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标准为1800元/生/年,两年共计3600元,此费用学校已在学生一、二学年费用中直接扣除。学校按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依照川财教[2014]328号文件精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按照16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减免学费定额补助,该费用学校直接在学生第三学年费用中扣除。
2.助学金:
依照川财教[2012]292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的受助比例调整为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受助人数。资助标准自2019年秋期开始按照100-300元/生/月进行发放(根据困难学生分档情况而定:特别困难300元/生/月,困难200元/生/月,般困难100元/生/月),-期五个月。严格按照学生在校情况据实发放。六类贫困学生可优先享受助学金:①农村或城镇低保家庭学生②残疾学生
③孤儿学生
④退伍军人
⑤突发贫困
⑥库区移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3.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
依照翠脱贫领发[2016]16号文件精神,翠屏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均可享受每学年4900元的补助(含书本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助学金),非翠屏区户籍学生,按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宜宾天成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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