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第十一条 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据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进入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我院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至3月9日,进入我院招生网(http://jcb.***/),点击“分类考试专业确认入口”,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基本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上传照片、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在此期间考生也可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9号楼212室现场报名。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1.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2020年3月13日9:00至18:00,3月14日14:00至18:00,考生凭我院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28个,涉及20个专业大类,与我院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点承担的机测大类相同。我院招生专业及其对应的专业大类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对应专业大类 序号 专业名称 对应专业类 1 财务管理 财经商贸类1 15 学前教育 教育与体育类 2 会计 财经商贸类1 16 旅游管理 旅游类 3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类2 17 酒店管理 旅游类 4 畜牧兽医 畜牧业类 18 园艺技术 农业类 5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信息类 1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制造类 6 无人机应用技术 航空装备类 20 油气开采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类 7 护理 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 21 油气储运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类 8 助产 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 22 石油工程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类 9 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技术类 23 航海技术 水上与航空运输类 10 石油化工技术 化工技术类 24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水上与航空运输类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 25 轮机工程技术 水上与航空运输类 12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类 26 建筑工程技术 土建施工类 13 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管理类 27 艺术设计 文化艺术类 14 消防工程技术 建筑设备类 28 药学 药学类
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测试满分均为2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
2.文化素质测试 考生于2020年3月14日8∶30-11∶30在我院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普高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第十四条 免试原则,依据陕招生办〔2014〕2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到我院学习相关专业。
第十五条我院于2020年3月26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我院预录取的新生,必须于2020年3月30日8:00至3月31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9号楼212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到。4月2日17:00前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我院于2020年4月6日至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3.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
学院纪委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二十条各专业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我院2020年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学校每年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400~800元/年;特困生助学金: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助学金:2500元/年;建档立卡户贫困生补助:6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360元/月。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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