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是关系考生切身权益和学校办学声誉的重要工作。为保障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院系院长(主任)、研究院(中心)负责人和研究生处有关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举报申诉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各院系所也应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成立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本院系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院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书记为监督责任人。
2020年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