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参加复试时上交课题申报书、结题证书及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经典记诵荣誉证书及学校研究生院(处)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处专门印制的科研成果统计表。
3.研究生处专人负责对考生填写的内容与提交的成果进行量化评分,并初步评审。
4.研究生处负责上报评审结果给复试专家小组审议,无异议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对研究生复试科研成果加分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处招办提出申诉,复试专家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6.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确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程序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参加复试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处(部)
2020年6月19日
2020年西藏藏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分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