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档考生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第一、二专业级差为3分,第二、三专业级差为2分,第三、四专业级差为1分,四专业之后各专业间不设级差。同专业志愿情况下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比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高的学生优先。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数学成绩高的学生优先。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 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本科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