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04]28号)中明确指出:国家级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招生、学历、升学、收费等相关政策方面依法享受同类同等院校的同等待遇。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政策上应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在使用上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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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技师学院江苏省考生国家对毕业生待遇有何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