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专升本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按照表1中拟招生计划人数为本专业终招生人数,录取采用择优录取原则。
(二)择优录取原则: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按一定比例划定英语科目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外语类、文理类、艺术体育类三类公布(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在英语过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两门专业基础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两门专业基础课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基础课2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14日前在我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确定录取名单:
1.如若我校录取满额,将拟录取名单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2.如若我校出现缺额情况,将对缺额名额进行调剂录取,之后会在学校官网上发布相关办法,请考生及时关注,调剂录取结束后,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官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全部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四)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的学生将由我校统筹安排或单独编班进入大三阶段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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