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结束,由各招生学院(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处。
考生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其公式为:
综合成绩(非旅游管理专业、非艺术硕士)=初试总成绩/5×50%+外国语水平复试×20%+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15%+专业综合面试×15%;
综合成绩(旅游管理硕士)=初试总成绩/3×50%+外国语水平复试×20%+专业课笔试×7.5%+思想政治理论×7.5%+专业综合面试×15%;
综合成绩(艺术硕士)=初试总成绩/5×50%+外国语水平复试×15%+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20%+专业综合面试×15%。
(二)外国语水平复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学科国家复试线,否则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研究生处统一汇总,并按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后,按教育部要求在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账号登录中国研究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九)录取入学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