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考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经过赋分(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成绩。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参照,不计入总成绩。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高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