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2、各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总数、实际报考情况、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及办学条件等情况决定。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
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高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