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受学校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0年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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