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的名额制定评选方案,学院做好相应的宣传和评审工作。
(二)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按要求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本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报送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经审核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如师生对学院评审工作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评审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情况属实,做出调整或取消。
2020年新乡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奖助金额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