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原则录取。如果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依次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如考生所报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报考有学考成绩计划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文、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报考无学考成绩计划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2)语文、数学有一项缺考或者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按冀教学[2019]34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因该专业只允许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出国学习,建议“非统考”考生不要报考,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5)如果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公布计划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规则与一志愿录取规则相同。
2020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