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录取规则: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同等条件下获得2019 年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者优先),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但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因复试按照合并之前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分三个组进行,考虑到三个组的考生数量和指标之间的不均衡,故录取时,可能会存在该专业内某组淘汰一志愿考生,而其他组需要调剂的情况。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成绩 不合格(60 分以下)者;
b. 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c.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d. 体检不合格者;
e.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4)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6)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 年6 月30 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 年再入学。
(7)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到校,且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2020年湘潭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