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监察专员办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校复试各项工作。
3.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博士生导师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每个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有学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一般应为复试小组成员。
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复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学校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复试。
6.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通知考生。7月10日前完成博士复试相关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0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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