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和《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对招生考试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计划制定、招生宣传、自主命题、试卷制作、成绩评定、成绩录入、数据上报、新生录取等招生环节中贯彻执行各类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的问题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调查和违纪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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