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93;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2020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其余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