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测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测试成绩、分专业、分组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在8月30日之前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可依序替补考生的名单。
2.如同组考生测试成绩相同,按照资格初审成绩排序,如仍相同,请专家组对比报名材料进行排序。
3.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西南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生选拔测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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