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就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人网报后下载此表)1份,非定向就业考生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常用下载中下载);
(三)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专家推荐信(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常用下载中下载);
(五)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中);
(七)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内容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九)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智库成果、立项或结项证书等材料;
(十)同等学力考生并须提交2篇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刊物原件);
(十一)定向就业考生并须提交第三项“报考条件”第(五)条第3点中要求的材料。
(十二)外语成绩
1.英语证明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雅思6.5以上;
(2)托福90分以上;
(3)国家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不能提供以上有效成绩证明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2.其他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2)在该小语种为母语的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不能提供有效成绩证明的小语种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该考试成绩仅当次有效)
3.年满40周岁的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经学科1/2以上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可以不受外语水平条件的限制:
(1)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者研究成果丰硕、法律实务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全国或者省级审判业务专家、检察业务专家或者其他相关法律业务专家;
(2)在科学研究或者法律实践领域具有极大发展潜力;
(3)所在高校、研究机构、大型企业或者省级机构的人事部门或政治部门推荐报考。
(十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常规体检的体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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