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学生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②开校后 一周内 ,学生持助学贷款相关材料 交至二级院所,二级院所汇总后研究生院 。 超过30个工作日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回执,视为学生撤销借款申请。(具体上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③经办银行依据县资助中心提供的贷款清单,将贷款资金划转至高校收费账户,贷款余额再划转至学生个人账户。
答案来源于:2020年西南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2020年西南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贷与个人征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