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程序
1.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2.学校将结合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学校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录取。
3.在我校网站(http://www.***)公示预录取名单。
4.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在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自己的成绩和录取结果。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类,学校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职高对口、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类,学校按考生文化基础考试加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并公示,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考生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舞蹈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四个专业设定面试控制线,考生未达到面试控制线不予录取。
4.按考生类别录取,根据考生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各类别考生录取计划,确保各类别考生录取率相同。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5.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6.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新生进校后不能转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上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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