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文件,熟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注意事项;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学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
2.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的考生,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民航飞行学员、艺术、基层农技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他类院校(专业)。
3.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先录取线上直接志愿考生,再降分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6.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7.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9.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10.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020年湘南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规则与相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