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内容、提交日期与方法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9年12月10日~2020年3月10日)完成网络报名,并在2020年3月10日之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和本人签名的纸质版邮寄至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收人:王金玉老师,联系电话:)。提交日期以签收日期为准。
提交申请材料明细:
(1)西南石油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附件一)。
(2)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
(3)附件支持材料(各类证书及学术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专利、科技奖励、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发表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论文复印件(只复印论文目录及首页),申请人在复件上或扫描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
(4)硕士论文(初稿)。
(5)初试专业课以小论文的方式进行考核,在各初试专业课科目的理论范畴中自拟题目撰写前沿进展或理论综述论文,论文格式按照高水平期刊发表的一般要求,语言和字数不限,初试考核小组根据论文撰写质量进行评分。即须撰写物理化学范畴内的综述论文1篇,并根据报考方向撰写化工原理、有机化学、安全工程学(三选一)范畴内的综述论文1篇,共提交2篇初试考核论文。
2、材料审核、评议与初试
(1)资格审查、材料评议: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与初试考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格审核、材料评议,其中材料评议须按照百分制计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进入初试考核。
(2)初试考核:
在初试考核环节中,由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报考信息进行综合考核。对于英语(外语)实行认定考核,根据“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提取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英语(外语)课程成绩作为英语初试成绩,通过英语CET6的申请人,英语成绩计为95分。两门初试专业课成绩根据提交的小论文评分确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成绩和初试成绩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未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进入复试审核的申请人学历情况(毕业学院、毕业时间、专业)和初试考核成绩(含课程名称)在学院主页和张贴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天。
3、复试审核
进入复试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拟2020年3月20日,以终通知的时间为准),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复试。复试成绩=复试专家复试成绩平均值。其中,外语考核占复试成绩的30%,学术水平考核占复试成绩的70%。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拟录取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拟录取成绩应不低于60分,且外语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若拟录取成绩超过60分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行差额录取。
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https://www.***.cn/hgy/)上公开,纸质材料在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5、博士生导师招收名额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导师招生的通知》及结合本院情况,每名导师招生人数名额不超过2名。
2020年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评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