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并在7月20日前签订“西南石油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交研招办。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在7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至学校研招办。
2、2020年起,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非定向和定向)必须全在校学习,在录取阶段定向单位需出具该生可全日制学习证明。
3、原则上学校2020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拟录取考生的奖助学金,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5、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考生对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有异议,须实名反映。
投诉监督电话:028-83037100
2020年西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普招考复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