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复试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学院需在本复试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
3.复试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
4.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之该考生。
2020年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信息公开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