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研究生,需将本人的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调入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不调入。
2.档案应由档案管理部门通过专门途径送达学校,考生本人不得接触档案。若某些档案管理部门允许考生个人寄送,考生取得档案后不得拆封(凡有拆封痕迹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同时需以妥当方式寄送学校(注意:“到付”一律不予接收)。
3.学校将于近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调档函。届时,请考生登录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自助服务系统(说明见附件),下载并打印本人调档函(请注意:系统将于9月1日关闭,逾期不再提供服务)。调档函必须彩色打印,并由考生本人交档案管理部门。
档案管理部门默认为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已按学院要求报备更改档案所在单位信息的则以更改后信息为准)。
4.西南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档案所在单位为“西南科技大学”的考生,不发放调档函。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寄送事宜请咨询就读学校相关部门。
5.考生的档案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内寄达学校。
6.考生档案须严格按照调档函上规定的地址寄送到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凡因地址、接收单位错误造成档案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7.档案管理部门寄送档案时需注明考生姓名,以便学校归档。档案到校经整理后的名单,将通过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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