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0 年2 月20 日
前寄送至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252456,邮编:400715)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信息畅通。
1) 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有独立人事权)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须注明岗位性质及人事编制情况。
2)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 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 外语水平能达到免于考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考生在参加教育学部组织的综合考核前,须在其要求的时间内将如下材料寄送或提交至教育学部以进行实质报考资格审核:
1)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2 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科研计划(包含已有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以及方法路线等),以及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2) 其他能证明考生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学位论文等材料。
(3) 在参加教育学部组织的综合考核时,考生须提交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免于第一阶段外语水平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0年西南大学教育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寄送与提交查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