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按照招生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综合考核。
2. 综合考核期间,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3.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会尽快告知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待学校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4. 其它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及综合考核平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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