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6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时,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招生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投档的省市,专业组内按本章程第十三条规定安排专业。
2.学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AB”,高校专项计划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学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后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3.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录取时,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部分省(区、市)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