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中心)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由初试部分和复试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80%+外国语测试×20%。
(二)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到 60分的,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答案来源于:2020年西南财经大学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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