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二)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前提下,通过“绿色通道”可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四)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新疆职业大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新疆职业大学助学金、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答案来源于:2020年新疆职业大学高职扩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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