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主要职责有:
1.制定并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工作防疫专项方案;
2.核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3.划定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分数线,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时发布调剂公告;
4.对各学院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5.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6.指导监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7.接受政策咨询和受理投诉。
(二)学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由校纪检监察室、研究生处工作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有:
1.受理有关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申诉和举报;
2.督查各学院相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3.督察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
(三)学校各协调保障组
1.保卫部门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入校园进行安全管控;
2.后勤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防疫工作,处理可能的突发事件,确保校内供电正常;
3.宣传部门负责处置危害复试安全的网络舆情;
***信息中心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运行保障,对各学院突发网络或软件故障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并负责提供远程复试程序的安装、测试和培训工作的技术支持;
5.校医院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突发疾病进行处置,对复试环
境进行防疫保障。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讨论决定,成员中指定一人专项负责防疫工作。主要职责有:
1.制定本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组织落实;
2.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3.组建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复试方案;
4.组织实施复试,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公示考生复试名单和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
6.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
7.复试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按照《2020年硕士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五)复试小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组建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同一学科(专业)组建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配。
复试小组要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包含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流程等,并报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其中应有1人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远程复试平台的维护,调试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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