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组建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同一学科(专业)组建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配。
复试小组要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包含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流程等,并报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其中应有1人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远程复试平台的维护,调试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
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